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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1979-04-04来源:人民日报编辑:

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统计局长会议上,就统计工作如何适应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且着重讨论了如何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的问题。我们相信,随着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我国统计工作将会出现一个崭新的局面。

建国以来,我国统计工作是有很大成绩的。但是,这些年来,由于受到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统计工作存在不少问题。概括起来说,一是实事求是作风受到破坏,一是没有发挥统计的监督作用,这两个问题是互为表里的。统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才能真正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列宁说过:“有决定意义的事情,就是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上建立最严格的全民计算和监督”。(《列宁选集》第三卷第四九九页)列宁的话涵义很广,举凡计划经济、经济核算、劳动管理、价格政策、市场和货币管理、工资政策等等都要体现全民的计算和监督。这些当然不是统计工作都能够做到的。在社会主义国家,监督的手段很多,财政、银行、工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检察院都是。但在所有这些监督的手段中,统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计是用数字语言来表述事实的。统计所提供的准确的数字,成为各种监督手段的重要依据。如果说全部国民经济机构是一整架不断运转的大机器,那么,统计是起着“仪表”的作用。这架大机器的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发生故障,可以从统计这个“仪表”中全面地、准确地、及时地反映出来。

对统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承认的。但所有不承认统计监督的人,都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办事情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胸中有“数”,必须注意基本的统计、主要的百分比,注意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否则,一定要犯错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统计是监督国民经济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首先要遵守有计划、按比例的规律。一旦比例失调,统计就会铁面无私地反映出来。这十几年来,比例失调的苦头我们是吃够了。

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还必须遵守价值规律。我们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是否体现了价值规律的要求?是否用最小的劳动消耗取得了最大的经济效果?这些都可以从统计数字上得到反映和检验。衡量经济效果需要通过各种指标,弄不清产量、品种、质量、成本、物资消耗、利润、劳动生产率、资金利润率等,就无法进行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进行科学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统计监督,对于保证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经济政策和完成国家计划的责任心,对于维护财经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保持正常的经济工作秩序,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没有在群众的积极支持下,对生产、流通、分配、积累、消费等情况实行严格的统计监督,搞不清哪个该奖,哪个该罚,就不可能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保证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利益的统一。统计工作也要依靠群众,实行群众运用统计,群众监督统计,使劳动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本单位生产成果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情况,以便研究和比较各企业间的业务成绩,从而推动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统计是加强经济民主,发动广大群众参加管理国家经济的必要手段。

鉴于统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早在建国初期,党就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的作用。一九五二年,朱德同志《在第二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统计工作“要担负起监督作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种计划的完成状况”。但是,后来有的同志把发挥统计的监督作用说成“同党委唱对台戏”而把它否定了。林彪、“四人帮”对统计工作的破坏,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许讲服务,不能讲监督,谁讲监督,谁就是不要党的领导。这种流毒至今没有完全肃清。

统计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为适应全党工作重心转移的需要,统计的服务作用不但不应该削弱,而且应该大大加强。统计在国民经济中的监督作用,是通过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过程和结果,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党在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情况,并通过对国家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检查来实现的。为此,必须维护统计数字的真实性,保证国家统一规定的统计方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贯彻执行,严肃统计纪律,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作用。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离开统计工作的服务作用,统计监督就会受到影响;离开统计工作的监督作用,统计服务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有的同志一听说实行统计监督,就发生某种反感,责备统计部门向党委闹独立性。这是完全错误的。加强统计监督,是为了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是党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根本不存在“向党委闹独立性”的问题。再说,统计监督,是在党领导下的一种监督手段,由党和人民交给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来运用。当然,说统计监督是党领导下的一种监督手段,并不意味着党委某些领导人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任意干预这项工作。如果不经过调查研究,单凭主观意志,“要你数字大你就得大,要你数字小你就得小,不按我的意见报,就是对党委闹独立性”,很明显,这种作法是极端错误的,它同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丝毫没有共同之处。

说实话和党的领导是统一的。如果说对党闹独立性,那决不是坚持统计监督、说真话报实数的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而是推行“长官意志”者自己。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必须继续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坚决反对按“长官意志”办事。同时要扎扎实实地搞好统计基础工作,企业和农村社队,都要建立、健全计量工作、原始记录、基层台帐、班组核算等项制度,使统计数字从基层做起,做到有根有据,切实可靠。统计数字的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统计部门必须负责抓住统计数字。各级党委要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不能任意改变统计部门的数字,不能搞上下两本帐。对于虚报、瞒报统计数字的行为,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有权抵制,并向上级反映,任何人不得阻挠,更不准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和对坚持如实反映情况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绳之以法,共产党员要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对于维护统计数字真实性作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以表扬和奖励。对过去由于坚持如实上报统计数字而遭受打击迫害的同志,一定要平反昭雪,切实落实党的政策。

统计是一门科学。要把大量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用数字反映出来,没有一套科学的统一的统计方法、制度是不行的。必须维护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方法、制度的严肃性。凡统计制度中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统计目录、计算方法、计算价格、报送期限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经常督促、检查统计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广大统计人员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光荣任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必须看到,统计工作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缺乏管理现代化大生产的经验,也缺乏运用统计搞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一切外国好的对我们适用的东西都要学习,统计也不例外。我们一定要牢记:经济越发达越要重视统计。

(选自1979年4月4日《人民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