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979年7月1日讯】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之后,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这次为期两周的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赞成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提出的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并在今天的大会上通过决议,批准了华国锋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批准了一九七九年国民经济计划和余秋里副总理的报告,批准了一九七八年国家决算、一九七九年国家预算和财政部长张劲夫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通过了七个重要的法律,迈出了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一大步。
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增选了彭真、肖劲光、朱蕴山、史良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通过了华国锋总理的提议:任命陈云、薄一波、姚依林为国务院副总理,方毅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陈云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后,就不再担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大会执行主席叶剑英主持了今天的会议。今天的大会执行主席还有:宋庆龄、聂荣臻、乌兰夫、吴德、韦国清、谭震林、李井泉、邓颖超、赛福鼎、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
这次大会报到的三千三百一十二名代表中,有三千二百六十五人出席了今天的大会。
叶剑英委员长在热烈的掌声中致闭幕词。他说,代表们一致认为,
华国锋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当前形势和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正确地提出了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之后的政治、经济、外交等各条战线的方针和任务,这个报告是当前指导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他说,我国现阶段的中心任务就是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一场十分艰巨的斗争。坚决地有效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将保证我们的国民经济在可靠的基础上持续地高速度地向前发展。
他说,这次会议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善和加强,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和其他各项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提高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他强调说,国家的法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各级领导干部,决不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共产党员中的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民,贯彻执行法律也要依靠人民。人民有监督法律实施和维护法制尊严的权利和责任,也有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义务。
他说,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必须不断地加强和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代会及其常设机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叶剑英指出,人民内部的团结和社会政治的安定,是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首要前提,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一切行动、一切工作都要从这个根本利益出发。我们相信,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不断地巩固和发展已经形成的安定团结的局面。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通过的七个法律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大会还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大会选举了由八十一名各族代表组成的五届人大民族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任主任委员。
下午四时五十三分,叶剑英委员长宣布,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场内爆发出经久不息的、雷鸣般掌声。军乐团高奏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列席今天大会的有:参加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委员,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等方面的负责人。
备 注:该报道原标题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刊载于1979年7月2日《人民日报》第一版。